The general regulation for environmental radiological assessment
( GB 11215-89 1990-01-01實施)
本標準規定了核輻射環境質量評價的一般原則和應遵循的技術規定。適用于進行核輻射環境質量評價的企、事業單位,包括:核燃料循環系統的各個單位;陸上固定式核動力廠和核熱電廠;擁有生產或操作量相應于甲、乙級實驗室(或操作場所)并向環境排放放射性物質的研究、應用單位。
核輻射環境質量評價的一般規定(GB 11215-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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